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义务教育政策要惠及智障聋哑儿童这个弱势群体

时间:2013-01-20 07:01:43

第一提案者:史海涌

    我国有8300万残疾人群体,相当世界一个大国的人口。仅运城市就有34.8万残疾人,和世界上的一些小国人数相当。在这些残疾人中,有相当一部分是智障聋哑儿童,运城的万荣县就有智障聋哑儿童1100人左右。要使这些人不成为家庭及社会的累赘,长大后能靠自己的一技之长自食其力、报效社会,就要对其实行特殊教育。
    由于智障聋哑儿童的特殊教育成本极高,受人才、设备、资金等方面的影响,现在各地开办的公有特殊教育学校极少,即使有也不能满足这些儿童的教育需求;普通义务教育的教育方法又不适于这些儿童就读,民办的特殊教育学校也就应运而生。但因政策不完善,加上人们的偏见,认为私人办特殊教育学校就是完全为了牟取暴利,国家的义务教育经费和社会慈善捐款很难惠及这部分人群,以致办校者得不到应有的利益,只好加大对学生的收费,收费一高,又很难收到学生,不得已最后停办,其结果造成了智障聋哑儿童学无所教,给儿童、家庭、和社会造成了损失。万荣县过去有一个民办的聋哑学校,开办了6、7年,闻名全市全省,就是因为缺乏资金运行和全社会的支持,办学者不堪重负,三年前自行解散了学校。现在万荣县有一个公办的智障聋哑儿童语训学校、两个民营的智障教育学校,也只能收全县不到6%的同类学生,学校虽然对弱智儿童培育质量受到了家长和社会认可,但因智障儿童享受不到国家的义务教育法定补助,只能按成本计算采取高收费的办法维持学校正常运转,学校运行不但步履艰难,而且所收学费让人望而生畏,入学儿童几年没有增加反而减少。
    国家从2005年就对义务教育阶段的儿童,实施了“两免一补”政策,而这个政策不能完全惠及到特殊教育学校,智障聋哑儿童不能到正常的义务教育学校上学,就成了被义务教育遗忘的群体。据万荣县残联工作人员讲,2007年,在民营智障儿童学校上学的儿童,省教育厅都按入学人数拨付了和正常儿童一样应享受的义务教育补助,这个补助尽管远低于特殊教育成本,物价部门还是在对民办的特殊教育学校核定收费时减去了国家投入的部分。而到2008年、2009年,省、市、县教育系统对此却再无明文规定,民办的特殊教育学校不管找那个部门都不给认真落实解决国家按普通学生投入的部分,学校又只能由物价部门核定后,加大收费标准,重新加大了家长的负担,致使特殊教育不但没有随着社会的发展而进步,反而走了回头路。
    按国家有关规定,特殊教育的成本比一般教育高的多,国家对残疾人的培养教育投入,应比正常义务教育高出8至10倍,在和普通学校同等的条件下,教师数量应高出三到四倍,而且工资报酬应高出25%,目的要使智障聋哑儿童不但接受基本义务教育,还要学到一技之长,使他们能够自强自立,尽快回复到主流社会,这样才能体现有教无类、人人平等、社会和谐的社会主义优越性。但现在智障聋哑儿童连正常的义务教育待遇都享受不到,这不能不是一个令人痛心的社会问题。
    基于上述调查及认识,建议:
    一、国家应对受特殊义务教育的学生、比正常受义务教育学生的补助加大8至10倍,省、市两级政府应在财政预算时,把对特殊教育纳入重要预算管理中。
二、对民营的智障聋哑学校应加大扶持力度,让他们有正当利益可图,在民营特殊教育办学过程中,给以场地、设备、器材等方面的资助;政府可以出资给其配备特殊学校保育员。
    三、对受特殊教育的义务教育阶段的国家补助资金,应按入学人数确定到一个部门管理发放,杜绝谁都想管谁也不管的推诿扯皮现象发生。
四、以省政府为主导,积极推进慈善捐款向残疾特殊教育事业倾斜。
    五、把特殊教育纳入市、县两领导干部的政绩考核范围,对漠不关心残疾人事业的相关领导、甚至在发放残疾人的补助金时渎职腐败的当事人,要严肃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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