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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省日照市关工委关于对全市残疾儿童关爱工作情况的调查报告

时间:2013-01-20 07:42:20

      在第22个全国助残日来临之际,为进一步了解和掌握全市残疾儿童的基本状况以及在校就读情况,以利于更好地开展对这一特殊弱势群体的关爱工作,我们对全市残疾儿童关爱工作情况,先后同市残联、教育、民政等部门的同志进行了座谈,并深入到东港区聋哑学校、市儿童福利院等单位进行了实地调查。现将调查研究的情况报告如下。
       一、基本情况和主要做法
       目前,我市残疾儿童约有1300多人。其中,据2011年全市残疾人康复需求调查显示,0―6岁残疾儿童共有640人;按照权威部门提供的残疾儿童出生率约占出生人口3‰的比例推算,我市当前7―14岁年龄段中残疾儿童700人左右。近年来,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视残疾人事业的发展,把包括残疾儿童在内的残疾人工作列入党委政府的重要工作内容,纳入为民办实事工程,着力推动残疾人工作的全面发展,使残疾儿童的政策保障制度不断完善,教育、康复、生活救助等工作水平逐步提高。
       残疾弃婴和孤残儿童集中供养实现新突破。近年来,我市共计收养救助社会弃婴、残疾儿童60多名,其中集中供养44名。2008年10月,我市把寄养在社会家庭中的10名弃婴、残疾儿童接到市福利院集中养护,使我市社会弃婴、孤残儿童救助工作取得了实质性的进展和突破。从此,市社会福利院对新增报案符合集中供养条件的社会弃婴、孤残儿童做到了“应收尽收、应养尽养”。2009年开工建设、2011年6月启用的市儿童福利院,是市委、市政府为民办实事项目之一,总投资900余万元、建筑面积4700多平方米、200余张床位。该院环境优美,生活、医疗、特教、康复等设施较为齐全,能够满足未来几年社会弃婴、孤残儿童的集中养护需要,极大地提高了我市在这方面的承载水平。
       残疾儿童的康复治疗成效显著。依托卫生、教育、社会等资源,根据就近方便的原则,全市先后建起了9处残疾儿童康复中心。其中,聋儿康复中心4处,脑瘫、弱智、孤残症儿童康复中心5处,在校患儿近300人。这些机构分别承担着国家、省、市残联下达的残疾儿童康复任务。从2011年开始,我市每年对100名家庭困难的脑瘫、孤独症和智残儿童给予康复训练补助,每人每年救助3600元。同时。积极争取上级的康复救助项目。至去年,已争取到人工耳窝手术14名(每名20万元),今年有望争取到更多指标。抓住残疾儿童6岁前是最佳康复期这一时机,把有限的经费,尽可能多地往这方面集中使用,对6岁前的残疾儿童做到早发现、早治疗、早救助,并且连续实施三到五年以上的不间断救助。目前,全市共有150名0-6岁残疾儿童得到了救助,康复效果十分明显。
       残疾儿童的特殊教育水平有了较大提升。各级切实把残疾儿童教育作为义务教育的重要组成部分来抓,基本实现了“市有盲校,区县有聋校,乡镇有弱智儿童随班就读”的格局。目前,全市共有特殊教育学校5所,在校生460人,另有随班就读生281人。其中,3―6周岁的(学前阶段)35人,入园26入,入园率为74%;6-15周岁的(义务教育阶段)719人,入学687人,入学率为96%。各区县全部免除了学生在校的学杂费、书本费、住宿费等费用,实现了义务教育阶段残疾儿童免费教育。“十一五”期间,全市特殊教育学校教育经费总投入达到4051.8万元,其中公用经费1248.9万元、助学金71.5万元。自2006年以来,投资280余万元实施特殊教育学校仪器更新工程,基本配齐了特殊教育教学器材。从今年1月份起,特殊教育生人均公用经费标准提高到3300元。目前,全市已有4所特教学校达到了市规范化学校标准,五莲县特校通过了省级规范化学校验收。    二、当前存在的几个问题
       从调查情况看,我市在残疾儿童关爱方面虽然做了大量工作,也取得了较好成效,但与上级的要求、与残疾儿童的实际需要相比,还存在不小的差距。主要表现在:
       投入不足。近几年,尽管随着经济的发展、财政收入的快速增长,我市对残疾儿童教育、康复工作的投入逐年增加,但由于需求量大,仍显得杯水车薪。如果按照当前我市1300多名0一14岁残疾儿童推算,每年救助100人、每人每年补助3600元,至少需要13年才能轮换一遍(且不说康复效果如何);如果只救助0一6岁的也有近700人,需要7年才能轮换一遍。这就贻误了残疾儿童的最佳康复时机,会影响孩子的一生。
       设施薄弱。我市至今没有一处规模较大的残疾儿童康复中心和残疾儿童特教中心。由于都分散在各个医院、学校,每处人数都不多,残疾儿童康复和特殊教育所需的设施器材均显不足。东港区聋哑学校(也称日照市盲童教育学校),承担着全市盲童及市直、东港区、岚山区、日照经济技术开发区聋哑儿童、少年的教学任务,现有教职工47人,盲、聋两类残疾在校生87人,其办学条件与有关标准要求都相差甚远。该校的教学楼始建于1989年,主体为砖混、水泥预制板结构,不符合现有抗震标准,经权威部门鉴定属于危楼,如一旦出现意外,后果不堪设想,亟需拆除重建或另建。由于我市没有供残疾人就读的高中或者职业中专,残疾孩子现只能读到初中,没有再进一步接受更高教育的条件。    师资短缺。随着残疾儿童康复教育服务的范围越来越广、服务专业越来越精、业务量越来越大的实际情况,师资不足的矛盾日益突出,特别是英语、物理、化学等学科的师资和职业教育师资严重匮乏。全市5所特殊教育学校中教师的年龄结构、专业结构、知识结构均不合理。如东港区聋哑学校自1999年以来,只招聘了1名教师,专业教师严重缺乏。负责残疾儿童康复的指导教师,也同样面临着人员少、门类缺乏的问题。如市儿童福利院由于编制数量太少,现仅有8名护理人员,看护着44名社会残疾弃婴和孤残儿童,只能分两班24小时进行轮换,工作量非常大。而按照有关规定,康复工作人员与孤残儿童的比例应为1:1.5。
       三、下步工作对策建议
       1、进一步统一各级对残疾儿童关爱工作重要性的认识。残疾儿童同样是祖国的未来,能否平等享有接受教育和康复的权利,是一个国家和地区社会文明程度和人权状况的重要标志。残疾儿童受教育和康复的程度直接决定了其未来综合素质、对社会的适应能力和贡献能力,也决定了残疾人的生存状况和参与社会生活的程度。各级一定要从推进社会文明进步、构建和谐社会的高度,充分认识做好残疾儿童关爱工作的重要性与紧迫性,将其列入党委、政府的重要日程,做到有部署、有检查,常抓不懈。借鉴外地经验,可适时成立由分管领导牵头,残联、妇儿工委、教育、民政、财政、卫生、计生等部门参加的市残疾儿童康复教育领导小组,切实靠上抓好这项工作。要把残疾儿童康复教育,特别是学前残疾儿童康复教育,纳入卫生、教育和妇保系统管理,使残疾儿童康复教育不再挂在空档上。要出台政策鼓励民办康复教育机构参与残疾儿童康复教育。对现有的康复教育机构进行重点扶持,在土地征用、基础设施配套建设等方面费用或减或免,使其享受国民待遇并给予特殊政策扶持。凡在民办康复教育机构康复教育的残疾儿童,也要同样享受政府定点医保待遇,纳入大病救助范围。
       2、逐步健全完善残疾儿童关爱工作长效投入机制。由于残疾儿童康复教育的特殊性,经费需求数额大,没有足够的财力保障就无从谈起。所以,必须建立起由政府主导、社会捐助、家庭分担的稳定投入机制。政府要根据财政收入状况,逐步加大对残疾儿童康复教育的投入力度。如条件允许,可分两至三批对全市0一6岁贫困残疾儿童实施全方位救助;或对符合条件的0一6岁聋儿免费实施人工耳窝置入手术,对7岁以上有残余听力的聋儿免费发放助听器。各级慈善机构的资金、福利彩票公益金和体育彩票公益金的收入,要更多地向残疾儿童倾斜。各有关职能部门要加大工作力度,争取国家和省更多的项目、资金落户我市。要利用多种形式引导和鼓励社会各界开展爱心捐献助残活动。同时,残疾儿童的家庭也要力所能及地承担一块费用。只有充分调动起全社会方方面面的力量,齐抓共管,才能共同为残疾儿童撑起美好的明天。
       3、尽快规划建设市残疾儿童康复中心和特教中心。根据国家、省的有关规定,市县都要建立残疾人康复教育中心。于今年3月29日奠基的省残疾人康复中心,占地158亩,一期工程建筑面积4万平方米,总投资2.9亿元,规划设计包括儿童康复区在内的四个功能区。参照省里的做法,我们能否也早打算、早规划,积极创造条件尽快建设。尤其市残疾儿童特教中心的建设更是迫在眉睫。据了解,现在全省已有14个市建起了特教中心。我市已将其列入了“十二五”规划,要力争尽早开工建设。借鉴其他地市依托驻地特校承办特教中心的做法,建议在“日照市盲童学校、东港区聋哑学校”的基础上组建“日照市特殊教育中心”,划归市教育局管理。新校建成后,要扩大招生规模,不断增加新的特教项目,在原基础上继续招收全市的视力残疾、听力残疾、市区范围内的智力残疾学生,开设“三类”残疾学生的学前教育、义务教育、职业教育和高中教育,努力把学校建设成为全市各类残疾儿童的的文化教育中心、职业教育中心、全市随班就读指导管理中心、残疾人艺术教育培训中心和教育科研中心。
       4、切实加强残疾儿童康复和特教师资队伍建设。做好残疾儿童的康复和特教工作,其中很重要的方面在于建设一支富有爱心、耐心、同情心和奉献精神的高水平师资队伍。要根据残疾儿童康复和特教的需要,适当增加工作人员编制,尽快招考一批专业教师,充实到康复训练和教学一线,以解燃眉之急。也可与有关特教院校联系,有计划地选送优秀人才进行对口培养。要大力开展特教教师的基本功训练,市和各区县要设立专、兼职特教教研员,积极开展教育教学活动,努力提高特教教师的政治业务素质。认真落实好对从事特殊教育教师增加20%津贴的有关规定,并在职称评定、评先树优等方面予以倾斜,各新闻媒体也要搞好宣传报道,以充分激发他们的工作积极性与创造性。
 
 
日照市关心下一代工作委员会
2012年5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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