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奖励在培智教学中的应用原则

时间:2011-10-23 20:54:57

奖励能给儿童带来愉快,为了继续得到愉快,儿童就会重复那些受奖励的行为,使行为稳定化、习惯化。用于儿童特别是弱智儿童的奖励,应是立即或短期内能得到的。要恰当地运用奖励的方法来促进学习,并提高他们学习的主动性和积极性。

常用奖励方式有以下几种:
1、消费品奖励。主要指吃或喝的东西。
2、操作活动奖励。指在儿童的恰当行为之后,允许他进行一定的活动作为奖励,如让他玩玩具,给老师当小助手,或让他第一个进行某项活动,这些活动大多是儿童感兴趣的。
3、拥有性奖励。指给予儿童所喜欢的某些小物品,如餐具、皮球、手帕、蝴蝶结等小玩意儿。
4、社会性奖励。主要指口头表扬与符号奖励。口头表扬要形式多样、内容具体。形式多样指表扬要直接具体地指明所肯定的行为,笼统地表扬效果就不佳。符号奖励是结合口头表扬再给记一个符号,如在名单上贴上一朵小红花或记上一个五角星。一天或一星期后,看谁的五角星或小红花多,以此激励儿童保持良好的学习成绩,继续向上。还有,教师友善的拍肩、握手,用目光注视、微笑、点头等都可以作为对孩子的奖励形式。

要合理的利用奖励这一方法才能达到效果,滥用奖励有时会起到相反的作用,因此,在使用奖励这一方法时,要注意以下原则:
1、明确奖励的是什么。
2、选择适合于学生的奖励方式和内容。
3、应在儿童作出要求他作的行为之后立即给以奖励。
4、在使用其他奖励方式时,应结合口头表扬。
5、尽可能使学生体验到其行为的自然奖励,如正确的言语能使别人理解,使他的口头要求得到满足。
6、学生的正确行为已相当巩固时,应逐步撤消人为的奖励,直到学生在没有教师奖励的情况下也能完成动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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