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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为治疗之示范法

时间:2010-04-22 10:04:58

 示范法
  Bandura 1967年创立示范法(Modeling)。他认为,儿童的许多行为并非通过直接实践或受到强化形成的,而是通过观察、学习产生共鸣,从而增加良好行为的获得或减少、削弱不良行为。因此,模仿与强化一样,是学习的一种基本形式。示范法包括现场示范法、参与模仿法、自我示范法、电影电视或录像示范法以及想象模仿法等多种类型。示范法有许多优点,如成效快、适用情境广泛,还可与其他行为治疗方法结合使用,特别适合于集体心理治疗时应用。 Lovaas 1977年报道,应用示范法与强化相结合,促进孤独症儿童的语言与行为发展。
  适应证:儿童恐怖症、社会退缩、精神发育迟滞与孤独症病儿的行为问题等。

  操作方法:(例如,病儿怕狗)
  1,现场示范法让病儿在现实环境中,观看其他儿童如何与狗玩耍、相处。据报道,该法有效率达5O%~67%。
  2.参与模仿法让病儿观摩示范儿童与狗玩耍,还让他在指导下逐步参与此种活动。有效率高达8O%~92%。
  3.电影、电视或录像示范法让病儿观看示范者与狗相处的有关电影、电视或录像,使之逐渐模仿示范者的行为举止,消除对狗的恐惧。有效率为20%~3O%。在运用示范法时,尤其应当根据病儿的能力来确定目标行为。示范过程中,病儿若能集中注意力,可以增加示范行为的呈现时间,让他有较多的时间观看示范行为。在模仿行为产生之后,立即记录其进步情况,确保强化效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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