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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为改变技术的基本原理和方法之五

时间:2008-02-25 19:11:09

 
14、学校的惩罚
没有不伴随惩罚长大的孩子,但是现在家长存在很多误解,把体罚和惩罚无端的划等号,反对使用惩罚。
学校使用的惩罚分为三个大的类别,一是属于集体给出的惩罚,学校对学生的记过、警告、开除;二是班级事务中班主任老师给出的公开批评;三是老师们日常有意或无意的惩罚。
应该说明的是,没有不伴随惩罚长大的孩子,关键是惩罚要得当。但是现在,在学校是否能使用惩罚的问题上,家长们存在很多误解,把惩罚和体罚无端地划等号,无端地反对使用惩罚。其实,恰当的惩罚对孩子的成长是非常有利的。倒是那些家长不认为是惩罚的办法,恰恰具有毁灭性的惩罚作用。
我在一次听课中,注意到一个同学在老师提问时都举手,有时很激动地站起来,前后有二十余次,可是,老师居然一次机会也不给他。不管这个学生是什么情况,他回答得是否正确,但这是教育的契机,也是教育原则要求的,可是他就是没有机会。这才是最残酷的惩罚啊!
王晓春老师曾经描述过这样的一个例子:
幼儿园做游戏时,小朋友A想和小男孩B一队,但是被排挤出去;他又想和女孩C一队,结果也被排挤出去;女孩D想和A一队,但看看老师没反应,D没有敢这么做。A只好尴尬地一人站在最后。
想一想,一个几岁的孩子屡败屡试,老师都不管(消退),这是对自尊多大的惩罚呀!这种惩罚比皮肉之苦的坏作用可能更大。可怕的是老师家长都没有认识到这些。A小朋友的“遭遇”恰好被他的爸爸看见,回家之后,爸爸说:“你这个不争气的东西,没人理你,活该!明儿我就把你扔到垃圾箱里。”
孩子受到的双重惩罚,第一次可能没什么,但是,几次过后,还想指望孩子没有不良行为?还想指望孩子能幸福地学习、成长和生活?那可真是天方夜谭了。
在很多情况下,那些有意想使用惩罚来教育孩子的做法,也不一定达到效果。
 
小光在班中成绩不好,也不好好学习,但特别想引起别人的注意。有一天上课时,他又在左顾右盼,抓耳挠腮,做鬼脸。老师很生气,让他站到教室前边来(明确地想惩罚他)。可是老师的做法没有起到作用,相反,正中小光的下怀――他终于有机会被大家注意了。实际上,老师强化了他的不良行为,惩罚物变成了强化物。
因此,家长和教师一定要慎用惩罚、慎用惩罚物。
 
 
15.相互抵制策略
当孩子做出某种行为时,与这个行为相对的行为就不能发生,利用这个规律来改变矫正儿童的行为,就是相互抵制策略。
一般情况下,我们用手写字时,手就不能同时干其他事情;说话时就不能唱歌,往前看时就不能往后看,向东走就不能同时向西走,看电视时就不能同时看书,等等,这些现象同时存在。也就是说,当你做出某种行为时,与这个行为相对应的行为就不能发生;或者说,当某一器官做出某种行为时,它就不能同时做出其他行为。利用这个规律来改变或矫正儿童的行为,就是相互抵制策略。即儿童出现不良行为时,立刻引导与之相反的行为出现,代替这个不良行为。
前文介绍的8岁女孩苗苗的早上赖床行为的矫正,实际上就是使用了相互抵制策略―利用了苗苗起床后只要唱歌就不会哭泣,只要哭泣就不能唱歌这样的规律。
三年级女生小兰父母离婚后,跟随父亲生活,父亲对她常常有暴力行为,但她没有在家庭中发泄对父亲不满的机会,相反,却无意中在学校里学会了攻击同学。由于她的情况比较特殊,同学们也能忍让,但小兰的攻击行为有越来越严重的趋势。后来专家利用相互抵制策略,交给她一个方法:当她感觉到自己有打人、攻击他人的冲动(想法)时,就立刻用两手拍节奏,并且口中说出:“一、二、三,不打人;一、二、三,不打人。”没有多长时间,小兰攻击他人的行为就消失了。
利用这个策略时,关键的是先找出与要改变或矫正的行为相反或相对的行为;或者找出一种行为,当孩子做出这种行为时,要改变或矫正的行为就不能出现。
在一般情况下,要和孩子签订合同,一旦达到合同,孩子就可以得到最喜欢的强化物。如前文谈到的苗苗起床后唱歌不哭,连续两周这样,就算完成合同,从而得到自己喜欢的强化物。
利用这个策略,实际上是通过配对建立新的条件联系。所不同的是,需要改变的不良行为是作为条件刺激出现的,我们的目标是刺激一出现,就反映出需要的行为,并通过强化物慢慢消除掉不良行为,即这里的刺激行为。
 
16、系统脱敏法
系统脱敏法是通过相应的程序使儿童逐渐对敏感的事物失去敏感,从而对它产生正常的行为或情绪反应。
系统脱敏法又叫做逐减敏感策略,是通过相应的程序使儿童逐渐对敏感的事物或事情失去敏感,从而对它产生正常的行为或情绪反应。它在本质上是相互抵制策略的具体应用。
系统脱敏法往往用于治疗由于不良的条件反射而形成的过敏行为,如惧怕行为、神经焦虑、等等。我国历史上有名的“杯弓蛇影”的典故,说的就是这种条件联系的建立和消除的过程。
 
晋朝时,乐广的一个朋友在他家喝酒,由于墙上挂着一张弓,而弓上画有一条蛇。在喝酒时,弓的影子映在酒杯里,像是在酒杯里有一条蛇一样。乐广的朋友喝酒后,以为自己也把蛇一起喝下去了,心中闷闷不乐,并害怕的不得了(建立了条件联系)。
后来,乐广知道了这个事情,又请朋友来家,还像上次那样让他坐在原位,把酒杯倒满酒。然后,让朋友明白,所谓杯中的小蛇不过是墙上的弓在作怪而异。随即,乐广朋友的心病就好了。(脱敏)。
前文也曾经提到,西方的华生等人曾经利用条件发射建立和消除惧怕反应,消除过程实际上也是脱敏过程。
这个方法更多是由专业人员使用,并且主要用于成人心理问题的矫治。但是对于年龄幼小的儿童,家长和教师也可以用它来矫治或改变诸如惧怕小动物、惧怕洗澡、惧怕学校等过敏行为。
例如,孩子很惧怕狗,这往往是在不经意间,通过配对建立起来的不良条件反射。孩子在摸小狗时被狗咬,就可以建立对狗的惧怕反应,那么就可以使用系统脱敏法来消除这个惧怕反应。
首先,让一个儿童可以信赖的成人,如:妈妈和孩子一起做他喜欢的游戏。在做游戏的过程中,可以给孩子看一些有关狗的照片,也可以看有关的电视节目,如果孩子不出现惧怕狗的反应,不紧张,就可以进入下一个步骤。
 
在远处,由另一人把狗牵到孩子能看清楚地的地方。如果孩子看到狗时没有惧怕反应出现,可以逐渐缩小狗与孩子的距离,直到孩子可以用手触到的距离。
这时,如果孩子没有惧怕反应(如果有就退回到前一步骤),妈妈可以用手触摸小狗,并对孩子说:“你看,小狗不会咬人,小狗多可爱呀!”并试着让孩子触摸小狗。
这样,慢慢地孩子对狗的惧怕反应就可能消除。
当然,这个过程不是一天就能完成的。可能三、五天,也可能十天、半个月,还可能更长。孩子惧怕的越厉害,这个过程可能就越长,反之,需要的时间就会短一些。
日常生活中,很多家长实际上也是用这个方法来建立或消除孩子的某些行为。
小方在一次吃藕的时候,被用辣椒炒的藕辣到了一次(不良条件联系的建立),他就以为藕是辣的,碰到藕的时候就不敢再吃。即使妈妈说藕是不辣的,他也不信,于是妈妈就想了一个办法,说:“把藕放在水里涮涮就不辣了。现在我涮了,你尝尝。”小方在妈妈的鼓励下,一尝,果然不辣。妈妈又说:“不用涮也不辣,你尝尝?”再次鼓励孩子尝试。结果小方顺利的消除了怕吃藕的行为。
 
 
17、厌恶疗法
厌恶疗法就是把要消除的不良行为和一个厌恶刺激多次配对,建立起对不良行为的厌恶,从而消除不良行为。
厌恶疗法又可通俗地成为“以毒攻毒法”,是我们本书开始介绍的古典条件反射的直接应用。
厌恶疗法就是把要消除的不良行为和一个厌恶刺激彼此配对,建立起对不良行为的厌恶,从而消除不良行为。
 
在日常生活中,不少人不自觉地在使用这个方法。例如,有一些妈妈为了给孩子断奶,在乳头上涂上辣椒水或撒上胡椒粉,当孩子吸吮时(动作或行为发生),同时受到辣的刺激(辣和吸吮配对),几次之后,就可以使孩子断奶了。
这个方法更多地被用在心理问题的治疗中,如酗酒、吸毒、有强迫行为、性变态等现象的治疗中。从形式上看,它和惩罚法非常相似,但实际上不同。惩罚法是在行为发生之后给予一个不良的刺激--惩罚物,厌恶疗法是把要消除的行为和不良刺激配对,也就是说,要消除的行为和不良的厌恶刺激几乎是同时出现的。
 
有人用这个方法曾成功地治愈了一个13岁女孩的强迫观念。
这个女孩虽然只有13岁,但性发育比较早,身材也像十七八岁的大姑娘。两年来,她一见到男性就产生可能要和他谈恋爱、结婚的念头。明明知道这是不可能的,但还是控制不住,反复地想,严重地影响了学习和生活。
此外,她到商店或经过商店门口时,就会产生售货员说她少付钱的念头,明知不会这样,但控制不了自己,所以也怕去商店。
治疗者使用的厌恶刺激是在她的手腕上套上一个橡皮套,让她只要见到男性或经过商店,出现上述想法时,就用力拉起橡皮套,让它打痛自己,并记录拉起橡皮套的次数,每日做好记录。
结果从第9周的第3天开始,女孩强迫性思想不再出现,偶尔有轻微的关于性的想法,但很快就会在自己的控制下消失。这时去掉了橡皮套,追踪观察了3个月,强迫观念没有再复发。
这个方法一般由专业人员使用,尤其是厌恶刺激的选择要非常谨慎,因为弄不好会有副作用。
 
 
18.自我控制
只有发挥孩子的能动性,调动自控能力,才能最终建立起良好行为,消除不良行为。
我们前边介绍的一些方法,更多地是通过儿童自身之外的方法来养成或矫治有关行为。例如,正强化是用来建立良好行为的,如建立礼貌行为;消退法、惩罚法、系统脱敏法等是用来消除或减少不良行为的,如消除惧怕行为、强迫观念,等等。
但是,就一般儿童来说,不管使用什么方法,都要注意调动孩子的主观能动性,只有发挥孩子的能动性,调动孩子的自我控制能力,才能最终建立起需要的行为,消除不需要的行为。
 
英国著名的教育家洛克说过:“做父母与教师的人要永远记住这点,就是应该把儿童当作具有理性的动物去看待。”任何外在的要求最终都要通过内在的需要才能保证实施。正如前苏联著名教育家苏霍姆林斯基说过的:“道德准则只有当他们被学生自己去追求、获得和亲身体验过的时候,只有当他们变成学生独立的个人信念的时候,才能真正成为学生的精神财富。”
因此,在重塑和改变孩子的行为上,我们不否认可以使用被动的方法,但是更应该强调变被动为主动。尤其是随着孩子年龄的增大,主动的成分应该多于被动。
因此,我们强调召开家庭会议,通过父子、母子讨论来制定有关行为的准则,这些都是变被动为主动的措施。要把受到外力压迫、奖励等不得已而遵守的规则,变成孩子自觉的行为,进而形成习惯。这样,在改进、塑造行为的过程中,让孩子知道对与错是非常重要的。知识使人明理,有了相应的知识,就会知道什么是对的,什么是错的,进而就能产生道德判断,进而做出该做的行为,并且能够巩固良好的行为,摒弃不良的行为。
 
同时,改变和塑造孩子的行为中使用的一切方法仅仅是方法,不是目的。以处罚为例,处罚不是目的,它仅仅是消除不良行为、建立良好行为的手段,因此,我们使用它时,不是为了惩罚而惩罚,我们应该让孩子明白,惩罚是不良行为产生的自然或必然的结果,惩罚只是为了日后不会再犯同样的错误。同样,奖励、表扬也不是为了表扬而表扬,表扬他是因为做对了某事,是想孩子将来更容易做同样的事情。可以这样说,只有使孩子变被动为主动,形成自觉行为,我们的目的才能达到。
在这个过程中,想尽一切办法,使儿童形成或建立有效的自我控制能力是最重要的。儿童的自我控制能力较差,但是成人较强的自我控制能力就是从小逐步培养起来的。后文将具体介绍一些培养自我控制能力的方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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