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星星孩子的诊断标准

时间:2008-07-30 08:53:09

【诊断标准】 
一、通常起病于3岁(36个月)以内。 

二、人际交往障碍,至少须具备下列中的两项症状:
   l.极度孤独,明显缺乏社会情绪反应,不能与别人(包括父母亲)产生正常的情感交流;
   2.不能用注视、表情、姿势或手势进行交往;
   3.不能与其他儿童建立伙伴关系;
   4.对集体游戏缺乏兴趣,不能对集体的欢乐产生共鸣;
   5.遇到疾病或挫折时,不会寻求支持或安慰,当别人遇到挫折时,也不会主动给予支持或安慰。 

三、言语障碍,至少须具备下列中的两项症状:
   1.言语发有延迟或不发育,例如不会呀呀学语,可有以手势或其它形式来代替言语交流的倾向;
   2.刻板重复一些词语,而与环境或正在进行的活动无明显联系;
   3.言语的声调、速度、节律、重音等方面异常;
   4.言语的理解能力明显受损害;
   5.两岁以前言语功能发育正常,但两岁后出现障碍,甚至完全不会讲话。 

四、兴趣和活动异常,至少须具备下列中的一项症状:
   1.兴趣刻板、狭窄(例如专注目期、广告、气象报告等);
   2.对某种东西特别依恋;
   3.强迫性地进行某种特殊的仪式性行为;
   4.刻板重复的动作和姿势;
   5.对某些东西(例如玩具)的非主要部分特别感兴趣(例如对它们的气味、表面感觉、产生的噪声等);
   6.对个人生活环境不愿或拒绝作任何变动。 

五、排除儿童精神分裂症、Asperger综合征、Heller综合征和Rett综合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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